关于开展2026年呦呦鹿鸣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呦呦鹿鸣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做好2026年呦呦鹿鸣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科生参评对象为:四年制、五年制的三年级所有专业学生;
二、奖励额度与标准
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共设立20个获奖名额,每年总颁发金额为4万元,同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励资金。其中本科生中设立15个名额;研究生中设立5个名额。
三、推荐名额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学院推荐人数 |
临床医学院 | 5 | 5 |
药学院 | 3 | 3 |
智信学院 | 1 | 1 |
健康管理学院 | 1 | 1 |
人文学院 | 1 | 1 |
护理学院 | 1 | 1 |
针灸推拿学院 | 1 | 1 |
体育健康学院 | 1 | 1 |
岐黄国医书院 | 1 | 1 |
研究生院 | 5 | 5 |
四、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呦呦鹿鸣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五、评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呦呦鹿鸣奖学金”申请书》,并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评审支撑材料,报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初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初评工作,符合要求的同学按《江西中医药大学“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分细则》分数排名,确定复评推荐名单。院内公示三天后如无异议,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随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复评,确定终评推荐名单。“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复评,形成终评推荐名单。
4.复评名单公示,确定获奖名单。复评结果在学校公共场所和学工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决定表彰。学校召开颁奖大会,邀请黄璐琦院士来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初评后于4月17日(星期五)前将《“呦呦鹿鸣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呦呦鹿鸣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情况表》(纸质稿)、《“呦呦鹿鸣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稿)、《“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分细则》(纸质稿)及参评学生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以学生个体为汇编单位)交至学工处学生科丁老师。《“呦呦鹿鸣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至学工处学生科丁老师。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学生科丁老师,联系电话:0791-87118897,电子邮箱:80522024@qq.com
附件:
1.《“呦呦鹿鸣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2.《“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分细则(本科生)》
3.《“呦呦鹿鸣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4.《“呦呦鹿鸣奖学金”评分细则(研究生)》
5.《“呦呦鹿鸣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情况表》
6.《“呦呦鹿鸣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