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下半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综合鉴定材料的通知
学工处字〔2026〕7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通知要求,为做好“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学生如期获得助学金,请相关学院组织完成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受助学生综合鉴定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有关信息并打印,辅导员老师出具鉴定意见、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此表一式两份。
二、受助学生打印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三、请各学院3月21日前将受助学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及成绩单交大学生活动中心407室。
附件:应善良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填写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4日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