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兼职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兼职班主任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内容
各学院应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尊重学生评价、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各学院兼职班主任的考核方案,并做好考核过程的记录并存档。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兼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标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兼职班主任2023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兼职班主任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结论依据。
2.各学院应及时召开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于2023年12月6日(周三)16:00前将考核结果报告和《2023年兼职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学工处教育科,电子版和考核结果报告PDF版发至邮箱:jzjyk2020@163.com。《2023年兼职班主任考核工作方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江西中医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
附件:1.2023年兼职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3.关于XX学院兼职班主任2023年度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的报告(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9日
稿件来源:学生工作处
部门审核:何慈胜
责任编辑:丁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