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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榜样导航--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0-18 14:59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双惟领航”工程,切实推动“榜样导航”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西中医药大学“榜样导航—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学习年满2年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认真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成绩优秀。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5.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2年(2018年起)。

三、荣誉设置

2019年“最美大学生”共评选10人,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组织推选。各学院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照推荐要求,遴选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中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经管学院、研究生院可推报2-3名学生参评,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护理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可推报1-2名学生参评。

2.遴选方式。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综合评选、现场答辩等程序,最终确定10名“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3.宣传学习。“最美大学生”事迹材料将通过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江西中医药大学微信公众号、江中青年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刊登,展示学生事迹,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学习实践活动等形式,培树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2019年11月4日16: 00 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均不予受理。材料包括:

1.报名表。包括30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院“最美大学生”候选人XXX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 字以内。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 张(1寸2.5cm *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

(二)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至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9539214@qq.com,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例如:中医学院--张三--事迹材料),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联系人:周恬 联系电话:0791-87118839


附件:“最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团委 学生资助办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20091020附件:“江中医最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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