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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润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0-25 14:44  

各有关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中润医药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做好2019年中润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本科生中,四年学制的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医药/营销专业学生,五年学制的参评对象为三、四年级医药/营销专业学生;

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药学院(含中药资源与民族药研究中心、现代中药制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研究生院)。

二、奖励额度与标准

本科生中,一等奖6个,奖励金额3000元;二等奖6个,奖励金额2000元;三等奖8个,奖励金额1000元;

研究生中,一等奖3个,奖励金额3000元;二等奖3个,奖励金额2000元;三等奖4个,奖励金额1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三、 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见《江西中西医大学“中润医药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四、评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中润医药奖学金”申请书》,并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中润医药奖学金”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初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初评工作,符合要求的同学按《江西中医药大学“中润医药奖学金”评分细则》积分排名,确定复评推荐名单。根据初评情况按实际分配总名额排序(N+1),形成复评推荐名单,参与评选的本科生由院内公示三天后如无异议,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随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评选材料由研究生院留存。

3、学校和中润医药有限公司组成复评小组,对进入复评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评选及打分(现场学生展示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形成终评推荐名单。未获得本人所申报对应等级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推荐参评下一等级奖学金。

4、复评名单公示,确定获奖名单及名次。在学校公共场所和学工网公示5天。

5、学校召开颁奖大会,邀请中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领导来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上报时间

各学院初评后于11月8日(星期五)将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申请审批表及个人相关材料交学工处学生科,研究生评选材料由研究生院留存。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9年中润医药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中润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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