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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读者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7

一、读者入馆须知

1. 欢迎读者光临本馆,在图书馆内请务必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

2. 穿戴整洁,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

3. 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 保持馆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5. 爱惜馆藏书刊,爱护馆内财产。 

二、读者入库及借阅管理办法

(一)、读者入库规定

1. 读者进入书库请主动使用校园卡进行身份验证,并携带代书板,不得携带书包、雨具及不准备归还的图书以及其它物品入库。

2. 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保持书库的安全、卫生和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

3. 取书时请务必使用代书板,切记将取出的图书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图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并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二)、借书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限借册数

借期

备注

教师

12册

120天

读者所借的书若在假期(寒假、暑假)中到期,将延至下学期初归还,具体时间根据学期末实际情况确定。

研究生

12册

60天

本、专科生

8册

60天

(三)、借书、还书

· 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借还图书时,请查看电脑显示屏,以核对借还书的名称和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到期未还的书将按违规处理。

(四)、续借、预约和催还

1. 续借   
一般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的,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期未满前一周内办理。读者可凭借阅证到图书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或通过图书馆主页在网上续借
。续借期限为30天。如果逾期不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2. 预约   
已借出的图书可以在借书处登记预约,也可以在网上进行预约。本人预约的图书是否还回亦可在网上通过本馆查询系统OPAC查询。

3. 催还   
对于即将到期的图书,图书馆将根据读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定制的服务以邮件的形式向超期借阅的读者进行催还,请读者在完善个人的校园卡信息时,提供个人经常使用的邮箱并经常查看。本馆的OPAC联机查询系统中同时公布超期催还者名单,请读者留意。

(五)、违规处理

1. 超期缴纳滞纳金  
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按每册每天0.10元的标准累计收取滞纳金,并停止该读者的借阅权限。

2. 遗失赔偿  
读者遗失图书应赔偿同种同版本图书,同时还需付技术处理费用5.00元,否则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图书出版年限

1980年以前

1980-1989

1990年以后

罚款倍率

20

10

2-5

3. 损坏处理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视为借书人损坏图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赔偿、停借、通报批评等。

三、校园卡在图书馆的使用管理

(一)、违规使用证件处理办法

1. 使用他人证件者,借用双方各停止借阅权3个月。

2. 使用失效证件者,停止借阅权2个月;扣留失效证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

3. 盗用、冒用他人借阅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阅证者,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

4. 使用伪造借阅证者,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停止借阅权6个月。

(二)、遗失证件处理办法

    遗失证件者,在到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挂失的同时,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待获得新卡后再来办理重新注册和解挂手续,由于读者未能及时挂失,导致他人冒用本人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

(三)、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 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如有超期或遗失等情况,按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2. 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普通书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1. 本规则适用于专业参考阅览室、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外文阅览室。

2. 不准带书、包入室,读者可以将书包放在书包柜里,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必须将自己的书、包带走,不得隔夜存放。

3. 读者进入阅览室时须用本人借书证在出纳台换取代书板,方可入室阅览。

4. 读者阅览书刊时,须用代书板插入所取书(刊)处,以便书(刊)阅后放回原处。

5. 读者阅览书(刊)时,一次只允许取阅一本。

6. 阅览室的书(刊)一般限于室内阅览。如需复印,须经当班工作人员同意,并将证件押在工作人员处,方可拿去复印;还回时须经工作人员检查认可。如私自拿出阅览室者,将视为偷盗行为。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外借的,须经馆长批准,但借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7. 读者阅览书(刊)时,必须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勾画、圈点、折叠、撕毁等,违者将按损坏书(刊)行为处理。

8.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吵闹,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严禁在室内接打手机。

9. 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

10. 读者阅览时必须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勿穿拖鞋、背心入室。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阅览规则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停止借阅权限等处理。

、古籍特藏阅览室管理规则 

1. 古籍特藏阅览室只对教师和研究生开放。

2. 读者进入本库,须出示本人校园卡供工作人员查验。

3. 读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室的阅览规则。

4. 古籍文献为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查阅时须倍加爱护,如有损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赔偿,并停止借阅权限六个月。

5. 本室古籍一律不外借、复印,孤本、善本只提供复制件阅览,未整理、复制前一律不阅览。

6. 除笔和笔记本外,读者不得携带其他东西入室,如有带包者,入室前须放入存包柜。

7. 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8. 需查阅的古籍,一律由工作人员取书,读者不能自行取阅。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1. 本室主要为本馆持证读者提供上机、电子文献资源查询及多媒体服务,同时为《文献检索》课提供上机实习服务。

2. 读者必须凭本人校园卡上机,查阅本馆的电子文献资源实行免费服务,但须使用工作人员指定的机位。

3. 进入室内不得高声喧哗、到处走动、吃零食等。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碎纸和杂物。请保持室内整洁,勿随地丢弃纸张、废物等,室内严禁吸烟。

4. 使用多媒体的用户,应使用耳机或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

5. 本室管理人员和上网读者必须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黄色内容的网站,严禁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 严禁删除电脑系统文件或他人资料。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并索取赔偿。

7. 为防范计算机病毒、请勿从互联网上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或擅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如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8. 为保证系统安全,严禁自带光盘上机使用,上网用户如有需要,必须使用电子阅览室规定的光盘或软盘,自带光盘、软盘入室必须经过杀毒后方可使用。

9. 读者要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损坏设备照价赔偿。勿踩踏桌椅,勿踢碰接线,勿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如出现问题,要请工作人员处理,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机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请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

10. 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及本室的管理规章,对违反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劝其停止阅览,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自习室管理规则

1. 进本室自习的读者,必须遵守自习室的管理规则。

2. 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 安静自习,严禁谈笑、串座或做学习以外的其他事情。

4. 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严禁在桌椅上写字、刻划损坏设备者,按原价2倍索赔。

5. 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抛纸屑、果壳。

6. 杜绝长时间占据座位现象,离开自习室时应及时带走自己的物品,自觉空出座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收缴物品或全校通报。

、图书馆存包柜管理规则

1. 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存放书包、书、文具等不宜带入书库、阅览室的个人物品。

2. 为保证读者物品的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存放到存包柜内,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事件,责任自担。

3. 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放人的责任。

4. 存放时间为每天700-2130,读者当日存放,当日取走,不得超期,图书馆将定期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对超期存放的物品,一律视为无物主处理。

5. 读者使用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产,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破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馆内检索台使用指南

1. 检索台供进馆读者自助使用,提供书目检索、期刊导航、新书通报、个人借还信息查询、续借、预约、荐购等服务,读者可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或就近向工作人员咨询。

2. 为不影响他人使用,在等候人员较多之时,请尽量缩短检索时间。

3. 如计算机系统出现不正常情况,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请勿擅自处理。

4. 请爱护计算机设备。

5. 禁止使用检索台进行非检索性的其他操作。

6. 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则的操作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故障者,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