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劳险字(2001)18号、洪医改(2001)01号、洪医险字(2004)1号、洪医改(2005)2号、洪府厅发(20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校情,现将申报特殊病种门诊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可申请的十三种特殊病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糖尿病合并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化验检查报告单(3)提供排除冠心病的心脏相关检查(如心血管造影,16层CT心血管扫描等)、肾功能报告单,眼底造影或眼底照相检查报告单,肌电图报告(4)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2、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一年内的CT检查及报告单(3)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4)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3、老年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一年内的肺功能报告单(3)近一年内的胸片(4)近一年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报告单(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4、慢性病毒性肝炎:(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六个月不少于两次的肝功能检查报告单(3)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5、结核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一年不少于两次的痰检报告(3)近一年的胸片(4)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6、血友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实验室全套:PT、APTT、TT报告(3)凝血因子测定:八因子浓度、九因子浓度、十因子浓度(4)脏器或关节出血(畸变)的相关材料(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7、艾滋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省市疾控中心的疾病证明(3)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8、高血压病二期:(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3)近一年以内显示心脏左室肥厚或心脏扩大或心功能不全的相关检查(多普勒、CT、磁共振、ECT等)(4)近一年以内显示脑出血或脑梗塞的相关检查(CT、磁共振等)(5)近一年以内显示肾功能不全的相关检查(肾功能、微量尿蛋白、血糖等)(6)近一年以内显示眼底病变的相关检查(眼底造影或照相)(7)近一年以内显示动脉硬化、增厚或狭窄的相关检查(多普勒、造影等) 。以上(3)—(7)条有一条以上符合即可申请。
9、再生障碍性贫血:(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骨髓细胞学检查报告单(3)骨髓染色体检查报告单(4)近一年以内的血常规、血生化、网织红细胞技术检查报告单(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10、系统性红斑狼疮:(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六个月内的血、尿常规化验单(3)近一年内相关的抗核抗体谱的检查报告单(4)近一年内相关免疫学检查报告单(5)近一年内脏器受损的相关影像学检查报告单(6)连续的诊疗记录
11、帕金森氏病重症:(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省级以上医院医务科出具的帕金森氏病重症的疾病证明(3)排除脑外伤、中风等疾病的头部CT (4)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
12、血(腹)透:(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年来至少两次以上的肾功检查报告单(3)与病种相关的其他检查资料
13、结算方式:经审批符合条件的职工,在一个统计年度内,每人次专病专药定额2000元,个人承担15%,统筹支付85%,超出部分仍按50%报销。
14、特殊病种申报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需是由三级医院提供。专科性疾病由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关科室或专科医院提供。